首页 论坛 ≡名文雅趣≡ 〖雅文共赏〗 好风凭借力 送我上青云——小议红楼之宝、钗、黛 未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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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ize=9pt]写在前面:我只看过乾抄本红楼梦,诸君请原谅我的孤陋寡闻;且认为后四十回显然不是原作者所为,因此讨论范围限于前八十回。
    很久以前发给朋友的短信:近日夜读红楼,每感大观园中女子清洁孤傲,固非我等陋俗之人所可同列者!夫黛玉之灵秀孤介;宝钗之端肃通达;湘云之豪放旷达;每思今人妄加穿凿厚污宝钗以假道学虚伪,斯闺阁于地下,何其甚也!某不揣简陋欲正芳名于网络,今诞言之,异日必践行之。又,于聊天室中与醉清风谈及红楼,她亦认为宝钗太假,以本文篇名为证,当时辩之未详,是故为此文。
    红楼七十回,诸人依调填词,宝钗作《临江仙》,其词曰:白玉堂前春解舞,东风卷得均匀,蜂团蝶阵乱纷纷,几曾随逝水,岂必委芳尘。
    万缕千丝终不改,任他随聚随分。韶华休笑本无根,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
    这首词的文学美,是不容我赘言的,至于说此词的作者为谁,因而产生的命意问题,却大可研究。依醉清风之意,此词无疑是红楼作者所填。虽说以红楼作者身分理解这首词的命意,进而窥视红楼创旨,我是赞同并且认为十分恰当的,但其中诸多问题没有得到解决,不容一言以蔽之。
    此词如认为是红楼作者所填,依我看佐证不过是六十回,黛玉掣得“莫怨东风当自嗟”谶签一支,自饮一杯,牡丹(宝钗前得牡丹签)陪饮一杯为证。这一陪饮便以为宝钗是书中诗词中一再出现的送“春”归之“东风”。以为宝钗所作所为以占有宝玉,破坏“木石前盟”为目的,88版电视红楼梦也以此为准绳,敷演整部红楼,殊为可叹!对此观点我则不能同意,我以为此一饮另有深意,此处不论。
    红楼第五回,宝玉游太虚幻境见到的金陵十二钗正册首页中描写钗黛的四句言词: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钗雪里埋。我以为这四句描写钗黛的言词和红楼十二警曲《枉凝眉》的手法相同,既前一句写黛玉,后一句写宝钗。“堪怜咏絮才”所指为宝钗。如果有人以为那四名话前三句皆写黛玉也未为不可,只是不大合作者体例,易产生隔阂而已。即使如此,也无关宏旨,我以为宝钗可为词中“韶华”,不得为“东风”,何以故?
    书中薛氏举家入都中,以躲官司望亲,选才人赞善为名,暗行缔结连理之实。不然,书中只字未提如何候选呢?是作者故意隐去,还是根本就无其事,或有其事而无所作为呢?贾政与王夫人每每来信来接也大有深意,不然,这亲一望何如许年之久,而从未思及故里?就算刚来之时没有结亲之意,但为何宝钗有个金项圈要有块玉的人来配亲?薛姨妈还特地将此“金玉良缘”说与贾母听?
    但是,要说宝钗想要占有宝玉,破坏“木石前盟”,我则不能苟同。我想易产生分岐的地方是第八回及其回目:比通灵金莺微露意,探宝钗黛玉半含酸。这金莺微露意是露的谁的意,宝钗?薛姨妈?如此提问可能有人会讥:宝钗喜欢宝玉还用问吗?这确实不是个问题,但是连着比通灵一起理解这句话却颇费斟酌。首先是这通灵,就是书中宝玉所配之玉,这块玉在书中人物现实生活中存不存在是个问题。即使有这么块玉,我想也不是书中所云落草以来就含着来的,如此荒诞吧!不过是大人愿小孩平安,弄得个取吉利的玩意儿。本来就是个图吉利的东西,有啥好看得?直叫个侍女看着说和宝钗的项圈是一对。作者为何如此安这一回,还用这个回目,我想薛氏入都中之意,该昭然若揭了吧。上面所云如许动作,与初来乍到年芳十岁零的宝钗何干?莫非,她听说宝玉有块玉上面写着:莫失莫忘,仙寿恒昌”,自己也弄个“不离不弃,芳龄永续”的金项圈,托言是个和尚说的,要有玉的才配得上么?
    虽说这些举动说法是有的放失,但却是薛姨妈王夫人所为,与宝钗无干。说到这里,不得不提史老太君。论其心计,王熙凤不敢望其项背,自身又处于金字塔般家族权力的顶端,且有意撮合宝黛二人。二十九回,张道士给宝玉提亲,贾母道:上回有个和尚说了,这孩子命里不该早娶,等大一点儿再定罢。你可如今也讯听着,不管他根基富贵,只要模样儿配得上的就来告诉我。便是那家子穷,也不过帮他几两银子就完了。只要模样性格难得好的。在媒妁约定,婚配当事人在结婚前不得见面的礼法下,何来的双方性格合得来。如果说此性格好是指女方性格合于礼制要求的静贞端庄,那么就和史太君喜欢的伶牙俐齿类女孩儿的性格不合。再者,贾母撮合宝黛之意,连王熙凤也心知肚明。凤丫头对黛玉更有嫁与我家做媳妇之语,不然在此重大敏感的家族问题上,唯讨好贾母王夫人为务的凤丫头是绝不敢如此放肆而露骨地说话的。
    然而,长时间相处,不光贾政王夫人,连贾母都发现宝钗为人行事随和大体,人品心计学问样样都好。贾母曾当着薛姨妈面不恭维地称赞宝钗:我家四个女孩儿,都不如宝钗。(三十五回)更重要的是,贾迎春,书中的皇妃,十二警曲中的贵妇,曾在书中二十八回露“金玉良姻”之意,赏赐的东西独宝玉宝钗相同。当时的贾母虽然不大认同如此婚配,但双拳不敌四腿,无春贾政王夫人等人轮番围攻贾母,更哪堪宝钗作为孙媳是如此合于礼制。在家族利益的名义下,宝玉最终还是娶了宝钗。(二十二回,宝钗所作诗:梧桐叶落分离别,恩爱夫妻不到冬)
    但是,这些是家族高层的运作,宝钗不得参与。如果宝钗以点有宝玉为目的,大概是不会关心情敌黛玉的,何苦一天一两燕窝的送。如果是宝钗故布疑阵,向黛玉示好,藉此向黛玉灌输礼教思想,以防不才之事的话。那么不得不说,宝钗城府之深,不像十多岁的孩子。也太低估了礼教在黛玉心目中的地位了。
    如果要说宝钗假,醉清风怕是引错了文,还不如以二十七回,宝钗听到小红的短,正当小红和坠儿防人偷听谈话,准备打开窗户时,宝钗以谎言掩盖事实,嫁祸黛玉,以取自身之利来得实在。宝钗在说谎之前是有所考虑的。尤其是听到的是不合“礼”之“奸淫狗盗”之事,还牵涉宝玉房中之丫头:小红。怕小红和坠儿人急造反,污蔑自己;再者本是寄居,闹出事了,自己面上也不好过,因此嫁祸黛玉。宝钗此举难逃临难苟且之讥。然而据此以小窥大就说宝钗假、言行不一致,我是抱有疑虑的。不能说她有了这次苟且言行,就断定她下次临难必然苟且从事。况且在在是在非面前很多人都能做到有所不为,若在不经意的小事上,恐怕未必保得住气节。
    如要说宝钗道学,如四十二回,宝钗“审”颦儿,指出黛玉偷看牡丹亭、西厢记。并向黛玉灌输礼教证女子与男儿“分内”之事:女孩子家不认识字的倒好,你我只该做些针线纺织的事才是。偏又认得几个字,既认得几个字,不过拣那正经的看也罢了,最怕见了那些杂书,移了性情,就不可救了。言下之意,对礼教传统加以维持。对小说戏曲中,男女私相授受,更甚者未经媒妁约定,双方父母许可,而私定终身者深以为惧。
    在对待婚姻大事上,我想钗、黛二人并无二意。黛玉不是还愁父母早逝,虽有刻骨铭心之言,无人为我主张吗?(三十四回)以及避嫌疑种种,不胜其记。所诧异者,钗、黛二人对宝玉同为发乎情,止于礼,为何从没人说黛玉假道学呢?我想可能有以下原因:
    性格上,黛玉孤高自许,多心,小性儿,爱恼人,谁得罪了她,非刻薄报复一番不可。宝玉、宝钗以及诸丫头都是她取笑、风凉的对象。宝钗则不同,行事大方,不爱与人计较,恼了一般也自我消化,又不喜妄言轻动,怕担不是,惹是非。因而,黛玉给人的印象是口直心快,不肯轻易饶人的。宝钗呢,说得好是随分处时、涵养大方,说得不好是虚情假意,藏奸。至于是不是藏奸,我想以黛玉心计、灵气怕要比我等更清楚吧!
    再者,宝钗秉持儒家伦理道德,以为儿女应孝顺、敬爱父母;主动承担家庭、社会责任。我真不知批评宝钗道学和假的人,是批评宝钗呢?还是批评儒家?抑或是批评满口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的人。
    正因为宝钗这一价值取向,才如湘云般劝过宝玉:你就不愿考取举人、进士也该常常会会那些为官做宰的人们,谈谈讲讲仕途经济,日后也有个正经朋友。让你成年家只在我们队里混,搅出些什么来?宝玉则毫不留情地说湘云:姑娘快到别的屋里坐去吧!我这里仔细腌月赞了你这样知经济的人!还说过宝钗:好好的一个清净洁白女儿,也学的沽名钓誉,入了国贼禄鬼之流。这总是前人无故生事,立意造言,原为引导后世须眉浊物。不想我生不幸,亦且琼闺绣阁中亦染此风。真真有负天地种灵毓秀之德了。
    但是宝钗怎知宝钗对黛玉所说的:男子们读书不明理,尚且不如不读书的好,何况你我。就连作诗写字,也不是你我分内之事,究竟也不是男人们分内之事。男人们读书明理,辅国治民,这便好了,只是如今并不曾听见有这样的人,读了书倒更坏了。这是书误了他,可惜他也把书糟蹋了,所以竟不如耕种买卖竟没有什么大害处。至于宝钗是不是沽名钓誉、国贼禄鬼,自有公论。如果不是深通周朝至清代儒家思想发展与变化之人是说不出上面这番话的。我以为红楼作者在《十二警曲》中对宝钗的评价是十分贴切的:山中高士晶莹雪(薛)。
    然而,宝玉对此等知晓仕途经济的话为什么这样反感呢?我想该从宝二爷名言说起: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人是泥做的骨肉。我见了女子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单从文字上分析这句话,无非是说女孩子清纯圣洁,男儿们污秽肮脏。如果我们这个时代的男人说这话,我想此人怕是荷尔蒙分泌过盛。但今日不同往时,在那个时代,尤其是宝玉们生活的大家族中凸显出,奴才与主子、妻妾与丈夫、儿女与父母生活关系与人格上的不平等。个人不得独立、自主,子女们的生活必须服从父母的意志,妻妾以丈夫的命令为是,个人言行以“礼”为规范准则;要以家族、社会、君父的利益为上。个人价值要在“家、国”大我之下才能得以体现。因此,当大观园中丫鬟辈可能仅仅因不合主子法眼,就被打发出去,如晴雯。尤其是家养丫鬟,稍不合主子意,即被打发出去随便配个小子就完事。如果当时丫鬟与主子们的关系是雇佣契约关系,也不值得大惊小怪,但他们之间却是奴隶与主人的关系。在主子们眼中这些人不是具有平等人格的个人,而是供驱使的物体而已。
    那么,为何各家仆都愿意把自己的女儿或亲戚送到贾府来做下人呢?为何这些下人都不愿被撵出去呢?经济利益而已。贾府中下人们衣食住行皆来自贾府。更有所谓“月钱”,在有头脸的主子房里,重要的丫鬟“月钱”高达一两。据刘姥姥口述,贫穷家二十几两就够支持一年,试想穷苦人家把人往贾府一送,不仅免去饭桌上一双筷子这虞,还能月进若许钱。再者,贾府的生活水平,贫穷人家那里有可比性!如果个别丫头命运两济,被老爷、公子们收在房里,不仅收入颇丰,若得了脸,家人是何等威福!
    这让我不禁想到西方自由主义的一句话:无财产权,则无自由权。
    闲话不扯,言归正传。七十七回司棋被撵出去,宝玉指着那些婆子恨道:奇怪、奇怪,怎么这些人只一嫁了汉子,染了男人气味,就这样混账起来,比男人更可杀了!这一席话可与黛玉的“有人家的地方什么没有,仍旧把花糟蹋了”“强于污淖陷渠沟”等到参看。当女孩成家后,便有了柴米油盐之虞,更重要的是她们可能也有儿女,也要相夫教子,也要安排下一代的生活,也要从是否门当户对、模样儿是否合适考虑子女的婚姻,至于婚配双方在一起生活是否有感情,性格是否合得来是不在考虑之中的,也无须考虑。因为当时的“礼”和风俗已经规定了各自的言行:贤妻良母、父慈子孝。如果妻不贤则可通过家族会议给她一纸休书,列举诸如:不孝、不守妇道等,让她走人。如果贤妻嫁了混账男人,那么只好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了。只有力劝的命,听不听,就不知道了。我想这才是五回“千红一窟(哭)”、“万艳同杯(悲)”的原因。因此上,演出这悲金悼玉的红楼梦。这“金、玉”狭义可理解为钗、黛,广义可以说是闺阁,尤三姐不是说:咱们金玉般的人么!
    整个家庭制度才是书中一再提到的“东风”。但吊诡的是很多人不是以家族利益和礼仪制度为个人行事为人的出发点,而是在其名义下暗地里你争我夺个人利益。因此黛玉、探春有“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咱们倒是一家子亲骨肉呢!一个个不像乌鸡眼似的?恨不得你吃了我,我吃了你”之叹。
    这是青春烂漫、肆言无忌却不在世事污秽中有所消亡,也是宝玉“清白女儿”的一种注释。
    尘世的污秽,人压迫人的制度,那里能和无忧无虑、吟诗作对的大观园生活相提并论!更何况还有一群超凡脱俗的人可一起斯混。这些正是宝玉不愿掺和仕途经济的原因。
    然而,书中主人公为何姓贾名宝玉?贾姓从何而来呢?第一回:虽我不学,何妨用假语村言,敷演出一段故事来!此贾,不过是个假好生,取其谐音而已,故以为姓。书中这种取谐音的情况太多了,值得注意。
    为何名宝玉呢?一回描述,落草时,口含一玉,以为名。我以为作者不过取人初生以来,便有了生存的欲望之实,托言女娲补天所余一块石头修炼成精、灵性已通,因自己无材不堪入选补天,遂自怨自叹,日夜悲哀。让僧道携入尘世,同了风流公案。那斯通灵以来,便如人般有了生存、知识、的欲望,所谓玉者,是欲的谐音。因此,在五回中才有了,宝玉看了,心下自思道:原来如此,但不知何为‘古今之情’,何为风月之债’?从今倒要领略领略。”宝玉只顾如此一想,不料早把一些邪魔招入膏肓了。我想要把爱情理解为邪魔,只能以庄子的有意识、思想、欲望便有烦恼,来理解方才说得通。因受庄子的影响深且巨,宝玉才有愿意此刻化成飞灰,不飞灰还有知识,化作青烟随风散了之意,并且在书中时时表露。
    但宝玉不过是个凡人,如何能如庄子寓言般没有意识、欲望?他尊敬父母,哪怕贾政不在家时,过贾政书房时,同样要下马致敬。当红梅绽放之际,他冒雪摘来的花,不忘先送几支到贾母和王夫人处。哄得贾母直说,没白疼他。
    可是,现实的污秽,使他连仕途经济也不愿知晓。什么是仕途经济,对他来说就是家族谋生存的道路。难道一个男儿长大成人之后,什么也不做,只知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因此宝钗、湘云等才劝他,意指你至少得承担家庭责任。但当柳湘连说你们东府里只两只石狮子干净时,羞得满脸通红的宝玉,怎么能参与这“权贵经济”呢?即使被贾政打得半死,也不曾改变他的志向。也因此深敬不劝他去知晓世途经济的黛玉,并相互引为知己。
    书中的黛玉,真真是作者所赞的:世外仙姝寂寞林。论其文采直追李清照、柳如是,然而她从不关心宝玉的社会属性,深爱那个不愿与俗同流,有着七情六欲的贾宝玉。通行本红楼梦后四十回与88版红楼皆安排宝玉与宝钗成婚,黛玉因此愤懑而亡,口中还念着:宝玉,你好。。。探其口气,没说完的话是“恨心”。然而,我以为此必不知黛玉者所作。据我看“葬花吟”、“柳絮词”中,黛玉已暗中窥测出了贾府高层之意,尤其是在“柳絮词”中显露得特别明显。从前二十二回和六十三回作者为黛玉安排谶语来看,黛玉并不曾忧愤而死。即使到时金玉良姻这一天时,因承受不了,愤懑而亡,也决不会怪宝玉的。妄作者也太看轻了“木石前盟”在他俩中的地位了。恐怕也是会与六十三回谶签一样:莫怨东风当自嗟”而已。
    作者安排此签很有意思,要牡丹同饮一杯。正因此很多人以为宝色钗即为“东风”。但我想此中另有含义。从狭义理解悲金悼玉来看,宝钗何尝不是受害者。如“枉凝眉”所云: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面对只牵挂黛玉的宝玉,宝钗何尝不是心事终虚化,空劳牵挂的韶华?试想,不能与黛玉长相守的宝玉,在得知必须和宝钗成婚时,肺肝俱裂之痛。其情壮怕真要与庄子寓言相同:心如死灰,形如槁木。然而他依然活着,不能无意识地生存。只是我猜尘世已不为他所留恋。始“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
    如果以深受庄子影响的宝玉所为《临江仙》,我想下半阕才讲得通:万缕千丝终不改,任他随聚随分。韶华休笑本无根,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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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18
    匿名
    游客

    欢迎小帅哥啊。。。。。。。:P
    一起出来列队欢迎:)

    #5319
    匿名
    游客

    写这篇文章一多半的原因是想”说服”醉清风.不过一动笔,发现涉及到的问题很多.比如要解释宝二爷的言行就必须联系他所生活的大观园及那个时代,更为重要的是要说明他和宝钗湘云为何渐行渐远就须对儒家与庄子的价值取向的分岐作出阐述.还有,为何宝玉和黛玉相互引为知己也是个很重要的问题,我也只是给出了个论断,并没有对为何如此作出分析.另外,我说宝钗深通儒家思想发展与变化,也未作出解释.因此才用了个”未定稿”聊以塞责,诸兄不要穷追猛打呀!这已超出了我最近的能力.谅之谅之!

    #5324
    匿名
    游客

    看的清楚,读的透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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